供应商咨询电话 星期一-星期日 : 00:00 - 24:00
4008-193-632 转 42401、海洋光谱号游轮船票、邮轮住宿、港务税费。
2、游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餐食,游轮上派对,主题晚会,表演,游戏,比赛等活动(特别注明收费的除外)。
3、游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娱乐设施。
4、岸上观光行程。
5、船上联络人或领队服务。
1、邮轮服务费:海际套房及以下普通房型服务费为 18 美金/人/晚,天际套房及以上房型为 20.5 美金/人/晚(此费用邮轮上支付,记入房卡账单,船方统一收取)。
2、旅行个人意外保险。(旅行社强烈建议购买)
3、各地往返上海码头的交通费用。
4、游轮上的私人消费(如:打电话、洗衣服、购物、酒吧咖啡厅消费、SPA 等)。
5、其他未标明已含的费用。
6、非中国大陆护照或岸上观光升级自由行+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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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人信息(护照信息)和舱位资源(舱型、舱号)在订单确认后将不接受任何性质的更改/修改,故订单付款前请务必再次核对所有出行人信息和舱位资源。
请务必提供准确的出行人信息,如更改出行人信息可能会导致原来预订时享受的价格不适用,具体更新后价格请以变更当时预订员通知的报价为准。名单提交后,同舱至少有1名客人的名字不能更改,否则视为取消。是否更改成功以邮轮公司确认为准,截止更改信息时间为开航前10个工作日。此外,更改的客人所在舱房都不能享受原活动的消费金或优惠价格。
皇家加勒比邮轮公司取消政策如下:
预订【早订惠】房型,出发前30天(含)以上取消订单,收取1000人民币/人的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29至8天取消订单,收取全部费用50%的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天内取消订单,收取全部费用100%的业务损失费。
以上条款适用于任何情况的取消。
预订【常规退订】房型,出发前45天(不含)之前取消订单,可全额退款;
出发前45至30天取消订单,收取1000人民币/人的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29至8天取消订单,收取全部费用50%的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7天内取消订单,收取全部费用100%的业务损失费;
如双人入住一间舱房,若其中一位出行人取消将按条款承担损失费,另一位出行人需承担单房差费用(参考100%的船票费用)。取消所产生的具体损失费用请以邮轮公司系统反馈为准!
1、中国大陆公民需持本人有效因私护照(护照有效期须在回团后6个月以后,并确保护照上有2页以上的空白签证页用于敲盖签证章)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非中国大陆国籍客人:相关签证事宜还需您自行确认,港澳台客人还需持有效的回乡证或台胞证,外国籍客人须持有再次进入中国的有效签证,如自备签证,请自行确认您签证的有效性,以免耽误行程!
1、游客报名应正确填写参团人的姓名、手机。必须保持手机畅通,因游客关机,失去联系,责任自负;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内出现在集合地点,按自动放弃处理,费用不退;行程确认后,我司将在24小时内通知您收取全款。
2、邮轮行程中所列航班号、时间、岸上观光行程内容及邮轮抵离时间仅供参考,请以给您的确认出团通知书为准,严格遵守时间结点集合,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机、误船,产生必要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3、本行程对体力,身体状况有较高要求,且邮轮上医疗设施有限,本邮轮产品不接受6个月以下婴儿、100周岁(含10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需签订《免责声明书》(随合同一起签署);18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游客需同时有75周岁以下成人陪同出游(年龄核算方式:出游当天年龄)。若您的出游人有以上人群,请尽早告知,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暂时无法接受预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其他行动不便者。
4、需要6个月以上有效期护照及两页空白页,是否给予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为有关机关的行政权利。如因您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机关拒发签证或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您自行承担。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5、邮轮旅游岸上游览期间需以团队形式进出,如不按照约定参加我社指定岸上观光行程等其他方式的离团,需交纳离团管理费(单港停靠:500元/人/港;多港口停靠:300元/人/港;)并自行承担离团期间所发生的人身及财产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任何问题和责任等。
6、在下列情况下,船长有权自行对航行范围作出修改、变更停靠港口的顺序和/或省略其中某个或某些停靠港口:
1)因不可抗力或其他超过船长或船主的控制范围的情形;
2)为了旅客和邮轮的安全性而有必要的;
3)为了使邮轮上的任何人获得岸上医疗或手术治疗;
4)任何其他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包括因特殊情况引起的燃料问题,船长的决定为准。
7、在出发前或航程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邮轮公司有权调整或改变行程,对此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导致航线取消,我司将退还全部票款,但不承担赔款责任。
8、当旅客不适合开始或继续航行,或可能对船上的健康,安全,纪律造成危险的,船长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视情况作出任何以下决定:
1) 拒绝该旅客登船;
2)在任意港口让该旅客下船;
3)拒绝该旅客在任何特定港口下船;
4)限制该旅客在邮轮的特定区域或拒绝该旅客参与船上的某些活动。
9、邮轮上的货币结算方式:皇家加勒比邮轮按美金计算。
10、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
11、走团过程中如发生客人损坏餐厅用品或其他公共设施的情况时,由客人自行赔偿及承担法律责任。
12、出团时务必带上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带户口本原件,因个人证件不全所造成损失客人自行承担。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出入中国海关,产生必要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13、建议购买境外旅游意外保险;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4、出团通知书于出团前1-3个工作日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及时通知您,收到出团书后,请认真阅读出团通知书,有疑义之处尽快联系客服解决,因未及时阅读出团书,导致不必要的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出团通知书有详细的集合时间、地点。